2005年至2019年,被告人姜国文利用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,哈尔滨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市委副书记、市纪委书记,市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,或者利用其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项目推进、企业经营、诉讼执行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1.0395亿余元。
“革命理想高于天。我们相信,大力宣传湘籍老一辈革命家、军事家,大力宣传红色湘军,将使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,尤其是青少年,一定能够更多地了解党史、军史、国史和中国革命史,一定能够在无数仁人志士、革命先烈用生命凝成的、超越时代的红色基因中‘补钙’铸魂,一定能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革命到底的精神,在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的征程上、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实践中,发扬革命传统,争取更大光荣!”
1998.12--2001.1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(其间:2000.04-2000.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)